国家碳达峰试点(西咸新区)实施方案

2024-07-18 00:00

国家碳达峰试点(西咸新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工作部署,扎实做好西咸新区碳达峰试点建设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核心,以深化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以科技创新和政策创新为引领,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的能源和产业转型瓶颈制约,加快提升能源清洁化利用效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水平和减污降碳协同能力,全面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打造具有西咸新区特色的碳达峰试点示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准确把握新区发展现状和目标,先立后破、全面统筹,积极稳妥推动碳达峰与经济增长、技术进步、产业转型、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协调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牢牢把握气候投融资、气候适应型城市和碳达峰试点建设机遇,加快建立健全新区碳达峰科技、政策、体制机制、管理等创新,为“双碳”工作保驾护航。

坚持多元共治。正确把握实现碳达峰的复杂性、系统性,更好促进政府、市场、公众多元互动,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责、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格局。

坚持项目支撑。准确把握碳达峰试点建设任务要求,全力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在建设中探索绿色低碳转型的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积极发挥项目引领作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新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基础设施建设低碳化水平和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8%,为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新区能源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成,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健全完善,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幅处于全省前列,顺利实现碳达峰,并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能源清洁化利用效率

1.控制燃煤碳排放。淘汰落后燃煤机组,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持续推进,逐步落实关停西安热电有限公司2台2.5万千瓦、2台5万千瓦燃煤机组。优化燃煤机组运行,推动大唐渭河热电厂2台30万千瓦机组、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2台32万千瓦机组和2台30万千瓦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提升燃煤机组热电比,挖掘现役煤电机组供热潜力,加快实施大唐渭河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高背压、切缸等高效供热改造,到2025年,热电机组采暖季热电比达到100%以上。持续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大唐渭河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燃煤效率提升、锅炉汽机大修、“三改联动”改造等。深入推进“无煤城市”建设,做好清洁取暖工作,持续实施补贴激励、确保“煤改电”“煤改气”稳定运行。到2025年,燃煤机组碳排放总量比2022年降低10%;到2030年,力争燃煤机组转应急备用电源后碳排放总量比2022年降低30%。

2.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梳理新区范围内光伏可开发资源,按照“宜建尽建”原则,推动各新城在农业、工业、市政设施等领域持续实施分布式或集中式“光伏+”专项行动。加快太平镇15万千瓦“农光互补”发电和隆基绿能光伏产业园配套基地屋顶光伏发电等一批项目实施。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9万千瓦。推动地热供暖应用尽用,构建以地热能清洁供热为主、多能互补、用供一体化的“地热+”综合能源供应模式,实施秦创原综合能源供应项目(一期)、沣西新城综合能源供应项目(七期)等一批地热供热项目,打造西安地热能综合利用开发示范基地。持续挖掘中深层无干扰地热能、水热型地热及浅层地热能供暖技术应用潜力,实施秦创原·泾河科技创新产业园综合能源项目。到2025年,在2022年基础上新增地热能清洁供暖建设面积580万平方米;到2030年,地热能清洁供暖建设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大力推动氢能产业链建设,开展加氢站建设和氢燃料电池在分布式发电、交通运输等特定场景的应用示范。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6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500辆以上;到2030年,累计建成加氢站20座,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2000辆。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超过16%;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超过20%。

3.提升清洁电力消纳。持续完善供配电设施建设,推动实施西安西750千伏变电站330千伏送出、沣渭330千伏输变电和沣西二33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等工程,保障区域内用电需求和清洁能源消纳。适时推动清洁电力直供新区。积极对接争取电力调度支持,增加陕北风、光电和陕南水电向新区外调电量,保障西安热电有限公司4台燃煤机组关停及大唐渭河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6台燃煤机组转备后用电。支持国网西咸供电公司建设清洁电力智慧平台,对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实施“群管群控”。推进储能设施建设,加快开展隆基“光伏+储能”、秦汉新城农村智慧储能换电等储能类项目建设。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落实不低于总用电量30%的绿电消费责任(以绿证为准),数据中心等高耗电行业用能单位年绿电(以绿证为准)使用占比须达到全部用电量60%以上,推动年用电量超过500万kWh的企业合规开展绿电交易。到2025年,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到2030年,建成一批综合能源站、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4.提升重点领域能效。实施工业领域能效提升改造工程,轮胎、平板玻璃等行业企业2026年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淘汰不符合相应能效标准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开展设备能效提升专项行动,推广高效节能设备,淘汰落后设备,重点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向《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先进水平看齐。引导数据中心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升级改造,存量项目PUE值不高于1.4,新建项目PUE值不高于1.2。建设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对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和公共机构的空调开展负荷柔性控制。到2025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5%;到203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进一步下降。

(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5.推动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支持太阳能光伏、氢能等“链主”企业整合上下游产业资源,构建从技术需求、研发到成果转化于一体的链式创新平台,推动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加快实施隆基年产100GW单晶切片及50GW单晶电池、中茂碲化镉薄膜光伏芯片、组件研发制造基地等重点项目,持续在技术研发、光伏切片、电池、组件环节补链强链;建设秦创原·氢合湾氢能产业两链融合科创区等载体,推动形成覆盖氢能产业链上中下游各环节的全产业链发展形态。建成新区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加速培育新能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临空经济、自动驾驶、生物医药、新材料、数控机床产业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到2025年,光伏产业链产值突破300亿元,氢能产业链聚集上下游企业80家;到2030年,形成若干个百亿企业和千亿产业集群。

6.推动传统行业低碳转型。聚焦碳排放较高的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开展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商砼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采用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替代生产原料,商砼运输车辆替换为清洁能源动力车辆。石化、化工和造纸行业实施余热再利用和工艺低碳化改造,西安惠宁纸业有限公司利用中节能(西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余热蒸汽,适时推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汽车制造业加强用电设施管理,积极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市场化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降低18%;到203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幅居全省前列。

7.提升绿色智能制造水平。持续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推动隆基、中车西安车辆厂等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供应链一体化绿色低碳发展。实施中小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工程,引导中小企业主动适应低碳发展要求。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活动,支持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大型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生产线、智能工厂建设,加快汇川技术储能及电源设备、盛弘电气生产制造、超轻量化新能源汽车总装基地等先进制造重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新增5家以上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到2030年,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力争打造“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

(三)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水平

8.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推动西安际华园项目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经验规模化应用。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建筑“75%”和公共建筑“72%”节能强制性标准,适时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作,推广绿色农房适用技术。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新建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等须使用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二氧化碳热泵等清洁化能源取暖。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BIPV)建设,实施隆基绿能光伏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持续推进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培育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基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聚集区。推动建立建筑用能情况监测管理平台。新建或改造照明设施全部采用LED或太阳能灯具,建成照明数字化管理系统。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项目中适用装配式建造技术的,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新建城镇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超过8%;到2030年,新建城镇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7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

9.推进交通节能低碳发展。加快城市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推动铁路、公路、民航和城市交通高效顺畅衔接。持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物流配送、轻型环卫车辆等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力度,2025年前淘汰454辆。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建成区全面完成“绿波带”建设。实施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枢纽场站等绿色化提升改造,推动咸阳国际机场绿色机场建设。加快完善充电桩、配套电网、换电设备等新型基础设施网络,分期分区实施沣东新城公共充电桩等项目,逐步实现“一街一村全覆盖”,探索构建共享充电桩新模式。到2025年,持续实行公交全面电动化,公用充电桩新增1300个;到2030年,充电桩保有量持续增加,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10.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实施沣西新城沣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泾河新城第一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5万吨/天,再生水供应能力9.4万吨/天。到2030年,累计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7.5万吨/天,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稳定达到95%以上。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率。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健全危废物收转运体系。深入推进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打造更具气候韧性的绿色低碳城市。实施泾河新城泾河南岸滩面及生态修复等工程,提升湿地保护率。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达到50%;到2030年,湿地保护率达到60%。

(四)大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11.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规范工业企业固废源头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严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台账记录,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可追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日趋完善,适宜地区建立秸秆收储场所;推动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利用设施改造。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健全源头减量机制,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逐步建立低值可回收物管理体系,推动玻璃、废木制品、废旧织物、低值废旧塑料等分类回收工作。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9.5%,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相关企业申报登记全覆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到2030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9.6%,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

12.推动资源循环产业化发展。根据废弃物不同利用方式分类施策,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进一步利用粉煤灰、工业废渣等大宗固废替代自然原料,推进建筑垃圾在砂石、砂浆、路基、工地垫层等土方工程中的再利用,推动实施陕西泾水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改扩建项目和凝远新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等综合利用项目。加快推进生物质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饲料化、加工有机肥、固化成型燃料等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建设秦汉新城乡村振兴生物质利用产业化基地项目。推动太阳能光伏板、新能源汽车、废液晶、碳纤维材料和节能灯等新兴废弃物的回收利用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适时建设太阳能光伏板和汽车拆解回收利用项目。

13.开展园区循环改造。推进泾河双碳光伏产业园和沣东先进制造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原则,持续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推进园区“光伏上房”、微电网、园区储能、中水回用等项目建设,实施泾河新城第一、二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空港新城区域储能、泾河新城接渭河电厂余热集中供热改造提升等工程。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挖掘工业企业余热余压资源利用潜力,开展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实施秦汉新城能源绿岛供热等项目。推动节能电机设备、低品位余热余压利用设备等装置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空港新城智慧型综合能源管控平台项目等能源管控中心建设。

(五)提升减污降碳协同能力

14.强化减污降碳协同研究。按照省市相关工作安排,开展减污降碳协同研究,分析园区污染物排放类型,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度进行评估,重点研究大气和水污染物同碳排放的协同控制路径,探索建立定量化跟踪、评估、反馈减污降碳效果的指标体系和决策体系。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基础科学和机理研究,依托秦创原和西部创新港等创新驱动平台,围绕减污降碳技术方向,探索开展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研发应用。

15.推动减污降碳项目示范。采取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等措施,在重点领域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处置示范工程。能源领域推动燃煤机组系统性提升燃烧效率,工业领域推动建材行业原料优化替代,交通领域推动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建筑领域推广“地热+新能源”促进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为零,农业领域试点生物质综合利用等。到2030年,力争推动一批示范项目实施,支持企业进一步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形成一批污染物和碳排放“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16.强化减污降碳协同管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推动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持续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碳排放增加值核算,试点大气污染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两单合一”。优化协同管理机制,加强污染物、能耗双控、碳排放的日常监管,按照相关规定,推动污染物排放量、能源消费量和碳排放量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行业工艺革新,探索产业集群开展整体审核试点。

三、科技创新

17.加强重点产业低碳技术研发。围绕绿色低碳科技需求和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建设秦创原产业技术研究院,深入实施两链融合创新行动。充分利用西部创新港等“双中心”高能级科创平台优势资源,集中新区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优势力量,征集发布企业技术需求,实施“揭榜挂帅”、科技计划、企业创新积分制等,支持龙头企业、高校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聚焦高效智能光伏组件、碲化镉等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浅层和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及制冷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氢燃料电池、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科技引领和破局能力,围绕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产业关键技术、低碳零碳负碳装备研发和规模化应用等关键痛点,强化“硬科技”高水平供给能力。到203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超过50%。

18.推动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功能,引进和培育绿色低碳创新型企业,扎实推进低碳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个工程。汲取秦创原推进先进制造业和氢能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参照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政策体系和新区相关产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双碳”科创项目相关政策体系,构建技术、人才、资本相融合模式,建立新区“双碳”项目库,将科创资源进一步向“双碳”项目库内项目倾斜,高效助推“双碳”科创项目落地新区。大力推进低碳科技成果转移转让,释放“三池一机制”平台功能,打造全省低碳知识产权产业核心聚集。强化对外协调联动,加强和国内其他新区及榆林等地的绿色发展联动,拓展一批总窗口城市伙伴。到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累计达到3500家。

19.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以“双碳”需求为导向,依托西部科技创新港、西安理工大学科创城、国防科工局先进技术成果西安转化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科创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培育一批与绿色低碳紧密相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小试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积极支持高校院所加快新能源、碳排放管理等学科建设。大力引进绿色低碳领域高端人才,培养绿色技术经纪人队伍。支持新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培养双碳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开展双碳领域“订单式”培养。到2025年,新建3个产业技术研究院,累计建成5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小试中试基地30个以上,累计建成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25家、创新联合体25个,累计培育企业研发中心30家以上。

20.推动前沿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全面梳理和筛选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依托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在光伏、氢能、先进制造、地热能、海绵城市等领域,推动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强化“一流企业做标准”理念,发挥隆基等龙头企业在产业生态体系构建和供应链主导地位的优势作用,加强与关键配套环节中小企业的技术协作,形成全产业链协同推进、上下游协调配套的工作格局,鼓励参与行业标准研制。鼓励陕西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陕西一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优质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制,提升配套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研制团体标准,参与先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

四、政策创新

21.严格项目准入标准。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结合新区产业转型升级,综合应用差别电价、财税支持等手段,协同推进新建项目能效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存量项目能效应提尽提,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探索推动将单位增加值能耗和碳排放指标纳入新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重点行业或项目准入标准,从源头提升产业质量。推动将屋顶光伏覆盖面积、综合能源站供能比例等控制性指标纳入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科学评估新增项目对区域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目标的影响,严格节能验收闭环管理。积极推动高用电负荷项目配套建设储能设施。

22.提升特色碳排放统计核算水平。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充分考虑地热、固废资源处理等减碳效果,完善新区“双碳”统计核算规范。推动光伏等产品层级的碳足迹核算和认证,指导出口型企业提前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推动建立碳排放“双控”核算体系,逐步适应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转变。探索建立地热供热、固废和垃圾回收利用等自愿减排方法学,推动将沣西新城等区域地热供暖项目开发为减排项目。

23.建设清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打造清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推动设置省电力交易平台西咸代理点,建设清洁电力智慧平台,提供消纳分析、交易结算等服务。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主体参与清洁电力交易,不断扩大交易市场范围,探索建立适宜新区的清洁电力交易机制。在清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基础上,鼓励售电公司创新商业模式,积极推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虚拟电厂建设,探索多能互补协调运营、容量补偿机制、成本分摊和收益共享机制、衔接绿证交易等内容。

24.全面打造“零碳”样板。以绿色低碳发展为核心导向,完善低碳技术体系和创新路径,构建区域低碳评价规则和激励政策,打造各种类型低碳和近零碳样板。结合沣西新城和空港新城低碳近零碳试点建设,探索打造“低碳近零碳新城”;系统性融入“碳中和”理念建设十大特色产业园区,探索打造“零碳园区”;深化无废城市、海绵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探索打造“零碳社区”或“零碳村镇”;积极发挥公共机构的带头作用,探索打造“零碳公共机构”;落实龙头企业或大型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探索打造“零碳工厂”,探索供给“零碳产品”;在绿色交通和绿色建筑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探索打造“零碳交通设施”和“零碳建筑”等。

五、全民行动

25.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知识全面普及。开展全社会“双碳”知识普及,鼓励中小学开展生态文明科普和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部门、新城、重点用能、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从业人员碳达峰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强化领导干部低碳教育,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基本概念、技术和方法,通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在碳减排与低碳发展方面的能力和素养。

26.推动全社会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公共机构降碳引领,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等示范创建,全面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反对铺张浪费,鼓励绿色消费。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从消费端、行为端构建多元“无废模式”。到2030年,党政机关全面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占比达到80%以上,累计新增各类“无废细胞”项目10个以上。

27.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推动重点用能单位依托专业机构,系统梳理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摸清自身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情况,掌握实际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对应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分类指导,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部署,推动各关键用能或碳排放单位深入开展碳减排路径研究,筛选适宜减碳技术,明确实现碳达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降低自身碳排放。

28.积极引导全员参与试点建设。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发布、新媒体、公益广告等多种传播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法规、标准和知识。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公益事业,为新区碳达峰试点“吸资引智”。加强对公众有关碳达峰试点建设成果的宣传,畅通群众参与试点建设工作监督渠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西咸新区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碳达峰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强化本方案和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依据本方案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同时,加强与省、市沟通对接协调,做好重点工程建设的要素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西咸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新城要深刻认识碳达峰试点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结合自身职责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各相关单位、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积极有序推进试点建设。

(三)保障政策支持。强化财税政策保障,严格落实碳达峰相关的税收优惠和支持政策,严格执行阶梯电价等价格政策。强化资金保障,统筹预算内投资、气候投融资及其他财政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市专项资金支持。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碳达峰重点工程用地、能耗指标、污染物指标等资源要素保障,加大对碳达峰试点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和完善碳达峰试点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有力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西咸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新城要开展年度碳达峰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评估,相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碳达峰试点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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